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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职责

发布时间:2021-03-11访问次数:10

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职责

 

第一条 实验教师要启发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会计实验教学的目的和意义,重视会计实验和会计实验课。

第二条 做好实验室的交接。实验教师应提前五分进入实验室,检查实验设备完好情况和环境卫生,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完成实验室的交接工作;下课后,应将干净、整洁实验室交给实验室管理人员。

第三条  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。

第四条  正确使用实验设备。实验教师要持证上岗,熟悉实验仪器的性能、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设备。

第五条  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。实验过程中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,不随意丢弃杂物,保持环境整洁;下课时,提醒学生整理实验设备及桌椅。

第六条做好礼貌文明的表率。遵守实验室礼仪,为学生做出榜样。

第七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。实验教师需要调课或调实验室,应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,并按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第八条  做好各项实验记录。认真填写实验项目、实验学生人数及实验情况;填写仪器设备运行情况,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遇到运行故障,应及时反馈给实验室管理人员,切勿擅自处理。

第九条 加强安全防范。严格执行实验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实验室技术人员联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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